在甲午战争后,中日签订了《马关条约》,其中允许日本人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领事官和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,但是在此之前中国就有外商企业了,这是怎么回事?

在甲午战争后,中日签订了《马关条约》,其中允许日本人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领事官和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,但是在此之前中国就有外商企业了,这是怎么回事?



1、在甲午战争后,中日签订了《马关条约》,其中允许日本人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领事官和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,但是在此之前中国就有外商企业了,这是怎么回事?

在黄埔条约中规定佛兰西人在5口贸易,凡入口,出口均照税则及章程所定,系两国钦差印押者,输纳钞饷。其税银将来并不得加增,亦不得有别项规费。佛兰西人凡有钞饷输纳,其货物经此次画押载在则例,并非禁止、并无限制者,不拘从本国及别国带进,及无论带往何国,均听其便;中国不得于例载各货物别增禁止限制之条。如将来改变则例,应与佛兰西会同议允后,方可酌改。至税则与章程规定与将来所定者,佛兰西商民每处每时悉照遵行,1如厚爱之国无异;倘有后减省税饷,佛兰西人亦1体邀减。 所以已经有了外商企业,而各国援引片名最惠国待遇也纷纷在通商口岸发展贸易!马关条约只是进1步确认了日本的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合法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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